1、利:40年產權的房子并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里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游、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2、弊:因為是經營為目的,水電價格,沒有煤氣,為環形塔樓不宜居住,貸款利率上浮。
房屋所有權什么意思?
1、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
2、土地使用權,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
3、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后才開始開發。所以購房者購買開發商40年產權后并不能真正擁有房屋40年,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需要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