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想要出售,最重要的條件就是房子產權明晰,無抵押,有合法的產權證,這樣才可以進行交易。如果是貸款買的,已經按揭了但還沒交房的新房,若是想要出售,要先辦理了產權證,再把按揭的金額還清,到銀行辦理抵押撤銷,這樣才可出售。即使現在簽了買賣合同,也是無法在房管部門辦登記過戶的。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話,可以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買賣,新借款人(購房人)申請二手房貸款,以所購住房作為新貸款的抵押擔保,辦理抵押登記。不滿五年出售的,繳納的稅很多,包括營業稅5.5%,個人所有稅20%(增值部分),土地增值稅1%。
情況一:正在還房貸,還沒有交房。
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有兩種方式來解決。
方式一:直接更名
步驟: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后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么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方式二: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就屬于二手房買賣了,因此要繳納的稅費也是比較多。
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1、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
2、契稅:90平米以下的為總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為總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為總房款的3%。(均為首套房)
(契稅要交兩次,一次是賣方本人辦理房產證時繳納,一次是買方辦理新房產證時繳納)
3、營業稅:5.55%
第二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情況二: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就是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是最好處理的。
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里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并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注意事項: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
2、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并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
3、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4、房價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準,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