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爛尾樓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要求退回房款,但很多爛尾樓都是因為開發商跑路,或者項目資金不足導致的,所以追回房款的可能性很低。無論開發商是否有能力賠付,是否有能力繼續履行交房約定,起訴都是非常必要的。
購房者起訴開發商有兩種選擇:
一是要求解除合同,訴訟請求為:解除買賣合同、返還購房首付款、支付違約金;
二是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為原告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事宜等。
不管是哪一種訴求,都是一件即耗時又費力的事,通常是好幾年才能得到一個并不是很滿意的結果。如果實在要走法律途徑,購房者則應盡量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1.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2.如已合法注銷,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注銷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身份證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后,應當予以辦理。
購房者可以在走法律途徑前,將房屋的產權歸屬先處理好,也就是拿到房產證,這樣你就成為了開發商的消費者。假如發展商最后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布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后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
以上方式,不管是哪一種對購房者而言都不會是完美的,必定會帶來一定的損失。所以大家在買房前,不管是全款還是貸款,都一定要仔細甄別,盡量選擇大品牌開發商,不要輕信樓盤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