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是指本來用于發展農業在耕地上建設的大棚,卻被非法轉賣或以租代售,再通過建設違建的方式來增加居住功能的蔬菜大棚,有的地方俗稱為“大棚別墅”、“大棚房”。其本質是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改變農業生產功能,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和農地非農化。
大棚房能租賃和買賣嗎?
1、根據不動產的條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供相關的不動產來源證明。對于違反法律以及規定的,登記機關都是不給于辦理的。因為大棚房本身就是屬于違法建筑,所以就算有簽訂購房合同,得到了鄉鎮等的默許,購房者還是一樣無法獲得產權的。
2、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通過買賣或是其他非法轉讓土地的,該土地將會被沒收違法所得。擅自把農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都要恢復土地的原狀。并對于負責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的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分,如果構成犯罪的,將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棚房”三大危害:
1、“大棚房”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違章建設,改變了土地性質,破壞土壤生態,阻礙了農業生產。
2、 “大棚房”非法轉賣、以租代售后,使農民失去了耕地,生活失去保障,侵害農民的切身利益。
3、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