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建議購買。舊村改造房不能買,因為沒有法律保護。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舊村改造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權的首要證據,購房協議屬于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農民集體所回有的土地使用答權采取了嚴格的限制措施,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的成員通過轉讓獲得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必須取得了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資格,才具備購買農村宅基地的資格。由于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因此城里人和農村房主簽訂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購買舊城改造的房子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如果您想要購買的是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那么從簽合同到辦理過戶還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之間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家庭成員就會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發,如果賣方不守信用,想要謀取更大的利潤,就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并直接進行過戶交易,這樣購房者就會陷入被動的局面。
3、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4、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