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可以屬于開發商也可以屬于業主,主要分為三種不同的情況:
1、地面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如果是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非專有部分,則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反之,則屬于開發商。
2、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有明確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
3、地下人防車位歸國家所有,但根據規定,開發商可以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但是不得出售。
什么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即指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停車位。依據《人民防空法》的相關規定,成都市2000年出臺《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規定》,其中第十條規定:新建十層以上(含十層)或基礎埋置深度達三米以上(含三米)的九層以下民用建筑,應當修建與地面建筑底層相等面積的防空地下室。
人防車位產權不屬于業主也不屬于開發商,所有權歸國家。我國《物權法》規定,小區人防車位必須優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否則不得對外出租。
那么,人防車位能買嗎?在我國《人民防空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人防車位能不能買,但可以明確的是,人防車位無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過20年。因此,購房者如果聽到開發商宣傳買房送車位,一定要問清楚是人防車位還是產權車位。
購買車位需要注意什么?
1、車位產權
首先要看車位是否歸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是否擁有所有權。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
2、必須要取得預售許可證
車位預售許可證和開發商賣房要取得預售許可證一樣,也是必須要取得的。購房者在審查預售許可證時需注意,如果地下車位與地上商品房是一并申請預售的,應當在預售許可證的備注欄內注明地下車位的批準預售面積。如果地下車位是單獨申請預售許可證的,在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類型”欄內會加以注明。
3、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我們都知道,住房公積金應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公積金貸款不能用于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于購買車位。
4、具體細則要寫進合同中
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時,如果車位是隨房屋一并預購的,購房者與開發商應就車位的四至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圖,并約定好出現差異的解決方式。購房者如果是先預購商品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預售合同,并在合同內注明預售商品房的具體情況,并進行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