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樓之所以有70年的產權,主要是由我國的土地法相關規定來執行的。商住樓是全國統一所執行的70年產權,但是如果是商業用地,那么土地的使用年限大多為40年或者50年左右。70年產權是從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開始計算的,而不是從住房開始計算的。開發商拿到土地后,需要進行建設,那么在居住時的商品樓的使用年限就不足70年了。如果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將不屬于個人,但是也可以選擇進行續期,同時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就能夠重新拿到土地的使用權。
1、如果商住樓建造所用的土地屬于住宅性質的話,則擁有普通住宅七十年的產權。但通常情況下,商住樓大多使用綜合用地或是商業用地,產權僅四五十年,而產權年限是從獲得土地開始計算的,當交房的時候,產權只有四十多年。當產權到期后,需繳納一定的出讓金,但計算方法沒有明確規定。
2、而70年產權其實指的是該房屋用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子產權年限。據相關規定,在城鎮中,所有房屋用地均歸國家,企業和個人可支付出讓金,來獲得土地的使用權。
3、其中居住用地具有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從獲得土地的那天開始算產權,雖然土地所有權有年限要求,但房產的所有權不受影響,只要取得合法產權證,房子還在,就一直享有它的所有權。
4、但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我們還可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來獲得相應的使用權,但計算方法,目前還未作出清楚的規定。不僅需要繳納一定金額,而且還要重新簽訂關于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另外申請續期需要提前一年進行。
5、一般情況下,建造商住樓的土地為商業性質或是綜合性質,這兩類土地的使用年限會比居住用地少了二三十年,從而有了小產權和大產權房子之分。這樣一來自然就造成了各方面的不同,例如商住房的水電收費會比普通住房高出很多,而且落戶問題比較難辦理。